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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调整2014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
发布日期:2015-01-22
      合肥市、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了2014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统计数据计算,本年度合肥市及省直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4426(2013年度为13200),相比去年涨1226元,下限仍为1260元。依此计算,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5770元,最低为63元。
      合肥市、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通知称,依据相关数据,2013年合肥市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7702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因此,2014年合肥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4426(57702/12×3),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260(2013年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

      照调整后的新标准计算,2014年度合肥公积金缴存额最高为5770(去年为5280元,单位和个人均依照月缴存基数上限×20%最高
比例计算),最低缴存额为63(按缴存基数下限×5%最低比例计算)
      本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从今年71日开始至明年6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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